合肥市本级公租房9月开始配租 申请条件和申请渠道看这里
更新时间:2016-08-26 12:52:34  来源:合肥网

  合肥市本级公租房已经进入实质性配租阶段。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市本级公租房的申请信息已在陆续匹配中,目前仅新就业和外来务工方面已有近900人申请,下个月将正式开始配租。

  “目前,新就业和外来务工申请的职工,已经进行公示,有近900人。市区家庭配租人员没有统计,因为有新户和老户两种。配租对象为: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城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主城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申请信息已在陆续匹配,只等交付即可入住。

  据了解,合肥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的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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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渠道

  市区户籍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居委提出申请,并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婚姻、学历、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