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召开房地产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 在售二手房核心要素须全部公示
更新时间:2016-12-07 12:53:23  来源:合肥网

  用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网站上、门店墙上随便张贴不实房源信息,在标价之外加价等,一旦出现都可能被判定为价格违法。12月6日召开的省暨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上,除了明确禁止这些情况出现外,还发布了二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参考样式,一旦房源、收费核心信息不标示,一旦被查处会被严肃处理。

  房价问题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表示,近日,省市物价局都组织了检查组开展商品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房地产经营企业涉嫌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标示在售商品房价格信息;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不标注销售状态;不标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核心价格因素等。

  据了解,省市物价部门接到了非常多的投诉和举报,尤其是在前段时间房价涨速较快时不规范行为很多。

  为此,省市物价局均表示,在专项检查期间,全省12358价格举报热线将保持24小时开通,广泛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将其作为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省物价局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直接查出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处理。

  二手房核心要素须全部公示

  此次告诫会,省物价局还公布了二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参考样式,包括明码标价公示牌和销售中介服务收费公示牌两种,其中,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包括小区名称、总售价、坐落位置、面积、户型、楼层、建筑结构、装修状况、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等信息。而销售中介服务收费公示牌包括中介服务费的收费项目和代收代办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必须标明。

  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排列顺序和制表样式,可以合并或者拆分,但是不得擅自减少公示项目。

  “很多中介喜欢在墙上、玻璃上随便张贴房源信息,很多还是虚假的,有的不规范”,省物价局副巡视员、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许小凡表示,房源售价、建筑结构、户型等核心要素必须一样不能少地公布,一旦出现基本信息不标示将严肃处理。

  此次公示的参考样式针对二手房中介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拿合肥来说,中介公布虚假房源非常普遍,而且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基本不会公布。服务收费时更是云里雾里,不少人根本不知道哪些费用该中介收取,哪些代办费用不需要缴纳。晨报记者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