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冠公司台湾馊水油案二审 董事长被改判22年罚款1.2亿元
更新时间:2016-08-26 13:05:55  来源:涡阳生活网

“强冠公司馊水油案”震惊海内外。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被台湾屏东地方法院依诈欺及违反“食安法”判20年。8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董事长叶文有期徒刑22年,另科强冠罚金新台币1.2亿元。

2014年,强冠公司被曝光以馊水油、动物尸油等为原料制作成“全统香猪油”等产品贩售,波及下游厂商200多家。事后,被检方指挥成功查获。

2015年7月24日,屏东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强冠公司罚款5000万元,叶文祥及强冠公司副总经理戴启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卖馊水油给强冠公司的地下油行业者郭烈成、施闵毓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8年。

2016年8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进行二审宣判。合议庭认为,强冠馊水油事件损害下游285家厂商,因此撤销一审判决,重罚强冠公司1.2亿元,没收犯罪所得8150万元。改判叶文祥22年有期徒刑,其中5年得易科罚金。改判戴启川有期徒刑18年,其中4年得易科罚金。

法官表示,全案仍未终审理,目前仍然可以上诉。

免责声明:涡阳生活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相关报道:
  百度推广
本网内容均系转告和网民撰写,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信息侵犯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0-2015 涡阳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