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里室友吵人起争执 男子为护女友持刀伤人
更新时间:2016-09-02 17:17:52  来源:涡阳生活网

合租在一套楼房中,却因为室友喝酒说话声音大发生争执,看到对方要打女友,男子刘某情急之下持刀将室友捅成重伤。今日,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刘某在通州法院受审。在法庭上,刘某表示认罪。(微信ID:fzwb_52165216)

今天中午12点,25岁的刘某被带进法庭。刘某是河北省人,中专毕业后外出打工,2010年来到北京,案发前在北京通州区一公司做保洁员,刘某和女友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小区与3名男子合租在一楼房内。

检方指控,2016年2月9日晚上11点,刘某因琐事与合租的32岁男子索某发生纠纷,后刘某持刀将索某腹部扎伤,致索某小肠等处破裂。经鉴定,索某身体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微信ID:fzwb_52165216)

案发后,刘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并主动向到场处警的通州分局梨园派出所民警交代上述犯罪事实,后于次日3时被刑事传唤。

对于指控,刘某表示认罪。

刘某说,案发当天晚上9点多,因为第二天要上早班,刘某和女友李某准备睡觉,但是没有想到,合租的另外3名男子正在吃饭喝酒,声音很大,吵得刘某和女友睡不了觉。

在第二次提醒后,隔壁房间的声音仍然很大,于是刘某的女友李某生气地去敲门理论,与索某争执并厮打起来。

索某顺手抄起一个不锈钢锅砸向李某,见女友挨打,刘某忙回到屋里拿起一把水果刀冲上去,对着索某腹部扎了三刀。

索某一方报警后,将腹部流血的索某送往医院,刘某也陪着头部流血的女友李某准备上医院时,在小区门口碰到了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

检方认为,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2年到3年。 (微信ID:fzwb_52165216)

该案未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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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房里室友吵人起争执 男子为护女友持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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