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合肥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以“两个一致”“两为主”为方针实行(一)
更新时间:2018-05-18 14:50:02  来源:涡阳生活网

将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录取改革

记者从会上获悉,合肥市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

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主要包括,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课程方案所设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等10个,其中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招生录取办法改革内容是,合肥市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七年级学生(即2018年秋季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

规范招生行为:避免跨区域择校招生

为确保2018年招生工作稳定有序,避免跨区域择校招生,市教育局多管齐下。

政策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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