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大学生被老师强制送精神病院134天 出院后起诉学校
更新时间:2018-10-17 11:04:49  来源:涡阳生活网

2018年10月10日,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刘刚(化名)诉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侵权一案,在洛阳市洛阳区法院重审。案件审理尚未结束,法官宣布择天再审。

2015年7月20日,刘刚在校期间,老师称其有精神病,联系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强制送医134天。

住院期间,刘刚与护士发生冲突受伤。2015年11月,刘刚出院后,起诉学校和精神卫生中心。一审法院判决学校无责,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刘刚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不服提起上诉。

“可能是学院嫌我事情太多”

今天(10月15日)上午,刘刚告诉记者,今年他已31岁,2014年他以社会身份考上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7月,他申请暑假留校,但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不许他留校。之后,他从宿舍出来就被精神卫生中心的工作人员捆绑住胳膊,强制送到精神病院。

“可能是学院嫌我事情太多。”刘刚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对宿舍条件不满,多次调换寝室,他并不清楚为什么陈贯安不许他暑假留校,并称他是精神病。“他说我不治疗,医院不出证明我就不能上学。还跟我妈说我失踪了,我妈才来学校找我的,平时我很独立,一般不会麻烦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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