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影集团来涡洽谈《老子春秋》连续剧和春秋影视城事宜
更新时间:2012-04-13 14:14:15  来源:网络

日前,安徽电影集团来涡洽谈《老子春秋》连续剧和春秋影视城事宜。安徽电影集团公司总经理蔡劲松、产业部主任陈肖龙、艺术总监潘明光、项目策划经理卢婿晗,涡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华松出席会议。涡阳老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谢鹏、双轮集团副总经理李展等关注涡阳老子文化发展的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县政协党组副书记、老子文化办主任周新华主持会议。

蔡劲松介绍了安徽电影集团公司成立和发展情况后说,此次双方洽谈联合出品电视剧《老子春秋》暨合作建设老子春秋影视城有关事宜,是按照省委宣传部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对接,并请专家进行了论证。该项目建设不仅具有徽风皖韵特色,国内市场和东南亚市场及全球市场极具看好。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和论证等得到了涡阳县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通过打造品牌,放大项目,可以进一步把涡阳的老子文化建设和优势资源宣传出去。宣传涡阳、宣传安徽。

在如何拍摄电视剧《老子春秋》和建设老子春秋影视城时,知名导演潘明光热情高涨,侃侃而谈,他认为拍摄老子文化和建设影视城是一个双赢的项目,可以作为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拳头产品向外推出。目前主要任务是剧本写作打磨、导演策划制作、场景搭建。确定主体内容,然后进行认真调研、签约及项目设计规划和投资开发,对拍摄资金及场景搭建滚动操作。结合涡阳老子文化生态园建设,在未来20-30年内,影视拍摄、动漫制作等影视基地建设都可以进入园内实施,同时整合投入国内优势资源,认真打造,再现老子春秋时期的恢宏场景。

张华松在讲话中对联合出品电视剧《老子春秋》与合作建设老子春秋影视城表示赞同和支持,与安徽电影集团公司合作是可贺、可观、可行的。项目成功后,在国内在东南亚在全球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涡阳和安徽电影集团公司也将因老子文化而走向世界。

张华松希望应尽快签订有关协议,形成双方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及时沟通,明确双方责权利;尽快拿出老子春秋影视城搭建规划,对宏观和具体规划进行细化、量化;在准入的情况下,在拍摄老子中对涡阳企业予以关注和有效宣传。

老子文化办、招商局、文化体育旅游局、老子生态园和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纷纷发言,建言献策,并表示全力以赴支持拍摄电视剧《老子春秋》与老子春秋影视城建设,早日让梦寐以求的愿望得以实现。

据了解,老子题材的影视剧一直备受海内外关注,由于史料所限,一直缺少具艺术感染力的作品。景元华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老子春秋》极具电视剧改编价值,2012年初,安徽电影集团公司已经与《老子春秋》作者景元华签署版权协议,把拍摄《老子春秋》列入2012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同时已争取到作者的改编电视剧授权,并获得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广电局的关注。

据悉,古装电视剧《老子春秋》总容量为80集,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安徽电影集团投资占股80%,涡阳县投资占股10%-20%。计划用时3年完成该剧的摄制。《老子春秋》的投拍将极大地提高安徽影视剧制作在国内业界的品牌与地位,同时更将有利于老子文化在海内外的积极传播以及安徽地域文化的弘扬,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今年6月底完成该剧剧本一稿的创作与送审,并同期进行老子春秋影视城建设,包括周王城、楚王城、苦县县衙、讲经台等主要场景,搭建地块位于老子文化产业开发区和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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