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更新时间:2017-01-19 16:14:19  来源:涡阳生活网

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医疗救助水平逐步升级

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去年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医疗救助水平逐步升级,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2016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扶贫标准3150元,实现“两线合一”。在全省首个推行低保申请网上办理,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度。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1439人,2016年支出低保金39264万元,城乡低保平均人均补助金额分别为360元,207元,人均补助金额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上调。2016年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散供养调整到每人每年3150元,集中供养调整到4150元,分别较上年提高37%和5%,目前全市五保供养共保障30003人,全年发放资金10662万元。同时加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900元/月和1300元/月,供养标准居全省前列,全市保障孤儿3177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2819.5万元。去年,还建立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对半自理、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全年共发放资金297.2万元,保障1878人。

医疗救助水平逐步升级。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全市388790名城乡贫困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低保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市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众7470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12万元,人次均救助水平较上年提高65%。

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2016年救助5166户,支出救助资金1505万元,户均救助2913.3元,户均救助水平较上年提高44.5%。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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