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工业发展“借转补”和事后奖补资金管理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7-02-21 16:22:25  来源:涡阳生活网

我市工业发展“借转补”和事后奖补资金管理有哪些规定

1.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上工业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省级认定的产业集群专业镇中的重点龙头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而进行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2.对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3.对纳入全市“小巨人”培育提升计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补助;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补助。

4.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5.对上年度新增的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

6.对工业企业上年度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500万元以上产生的利息,分档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对上年认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节能节水试点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质量奖、中国工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上年认定(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新产品新技术、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质量奖、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级节能节水试点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省标准化示范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产业集群专业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省电子信息(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区、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8.节能技改项目完成后,年节能量5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按每吨标煤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咨询电话:0558-55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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