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食品产业园发展有哪些扶持政策
更新时间:2017-03-23 13:49:17  来源:涡阳生活网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的食品加工项目,单独选址。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食品加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

2.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高附加值的食品深加工项目、主食工业化项目、传统食品工艺传承项目、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食品加工技艺类项目,可以单独选址。

3.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食品加工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4个月建成的,给予每亩5万元的财政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加工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月建成的,给予每亩8万元的财政扶持。

4.入园企业自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3-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前三年按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4-5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奖励。  咨询电话:0558-511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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