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前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83人次
更新时间:2017-06-21 13:40:30  来源:涡阳生活网

我市前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83人次

其中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占57%,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中国亳州网-亳州晚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指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今年1—5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8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33%。第二种形态562人次,占57%。第三种形态53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41人次,占4%。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失责必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亳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从执纪审查、纠正“四风”中深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问责力度明显加大。今年以来,共问责33起,问责43名干部和3个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问责纪检干部2人,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同时,我市坚持驰而不息地深化作风建设,剑指“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突出部门查、室组查、交叉查、群众查,实行督查、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推进,积小胜为大胜,在坚持和深化中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今年1—5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专项督查4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同比下降44.9%。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同比下降3.7%。

下一步,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演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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