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扫黑除恶”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审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更新时间:2019-03-15 13:48:42  来源:涡阳法院

3月12日,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明、代玉华等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份,被告人代玉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张燕飞成立“均利金融公司”,从事以“空放贷”为形式的套路贷业务,后又吸收陈明、张梓豪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了以代玉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威胁、殴打、上门滋扰等暴力方式强行索要非法债务。2018年2月份左右,均利金融公司因内部矛盾停业,陈明拉拢代玉华、张燕飞加入“联投信息咨询商务公司”,并与张梓豪共同出资成立“亳州鼎新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从事“空放贷”业务,采取滋扰、威胁、殴打、喷漆、放鞭炮等方式强行逼债,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被告人陈明以均利金融公司、联投信息咨询商务公司、亳州鼎新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为据点,从事“空放贷”业务,逐步形成了以陈明为组织、领导者,以代玉华、张梓豪、李迎港(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张燕飞、代雨昊、侯刘杰、董乾坤、袁建龙为一般参加者,层级分明、较为稳定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17年10月份以来,放款被害人40人,累计非法获利40余万元,造成多名被害人因债台高筑走上犯罪道路、有家不敢归、家庭破裂、服毒自杀、精神失常、断绝父子关系等,严重干扰、破坏被害群体正常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涡阳法院立案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庭前准备工作。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庭审持续两天,于3月13日19点结束。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认真悔过并签署具结书。合议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的权利,并将择期宣判。

该案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截至3月13日晚上七点已达27.4万次播放,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和被告人亲属共三百余人次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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