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建立“四项机制”擦亮“派驻探头”
更新时间:2019-08-14 14:45:01  来源:涡阳县纪委

今年,涡阳县纪委监委根据派驻监督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四项机制”,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

季度通报、半年述职评价机制。每季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廉政谈话等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半年度对以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并开展评分排序,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重要事项报告机制。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重要问题,对涉及监督对象的重要线索,对涉众型信访事件以及线索处置程序规定事项等,按规定请示报告。

“以干代训”机制。由派驻部门每年推荐l至2名负责纪检工作的干部或其他优秀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以干代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促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协作办案机制。探索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横向协作和派驻监督单位组内协作机制。横向协作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度,组内协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组织实施。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了结问题线索127件,立案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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