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上下级均减刑,张曙光刘志军均被减刑
更新时间:2017-08-14 11:37:44  来源:网络整理
  著名上下级均减刑,张曙光刘志军均被减刑。入狱2年多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近日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张曙光的老上级刘志军在入狱2年后,也获得减刑。

著名上下级均减刑,张曙光刘志军均被减刑

  罪犯张曙光,男,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苏省溧阳市,大学文化,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2013)二中刑初字第153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曙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院经复核,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高刑复字第515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送达后即交付执行。司法部燕城监狱于2017年2月13日提出减刑建议,同年6月12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张曙光的老上级刘志军在入狱 2 年后,也获得减刑。

  2013年7月,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关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

著名上下级均减刑,张曙光刘志军均被减刑

  2015年11月,北京市高院发布减刑公示,称刑罚执行机关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

  通报称:自交付执行以来,刘志军没有故意犯罪,能够主动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正确认识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积极发挥自身社会价值,撰写的警示价值文章《我对所犯罪行的反思与剖析》被监狱评为二等奖;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按时完成思想汇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能够力所能及地参加劳动改造,认真完成劳动任务,按规定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现较好,刘志军2014年度获监狱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责任编辑: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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