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情侣相约自杀 女孩不幸身亡男友获救 背后真相却让人细思恐极.....
更新时间:2018-05-11 13:12:43  来源:涡阳生活网

2018年3月的一个夜晚,110报警中心接到报案称,在吉林市龙潭区某小区附近有一男子受刀伤倒地,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发现男子左手腕和脖子上有严重刀伤,随即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救治。抢救期间,民警调查了解到,这名受伤的男子是吉林市某大学的学生王某,事发时和他在一起的还有李某,但李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这让办案民警感觉到十分蹊跷。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民警再次来到案发现场查找线索,最终在小区内两台私家车中间的隐蔽处发现了李某,但此时的李某已经成为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手腕和脖子处也均有刀伤。

接到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本案件过程中,通过现场证据和王某的描述,还原了这起案件的事实经过:王某和李某均是在校大学生,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闹分手。事发当天晚上,王某约李某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吃饭,期间王某喝了几瓶啤酒,随即与李某发生争执,冲动之下两人相约自杀,先是去药店买安眠药,但没有购买到,于是便决定用刀自杀。两人一起购买了水果刀,并来到案发现场。

审查初期王某谎称李某是自己拿刀自杀的,但经过检察官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分析发现:如果按照王某的说法一个人在手腕彻底丧失功能的情况下是无法持刀割伤自己的另外一只手腕和脖子的,这是不符合常理的。最终王某在证据面前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原来当时两个人都割伤了自己的一个手腕,之后同时向路人呼喊求救,可见二人已经放弃了自杀的念头,但此时的王某已经丧失了理智,亲手用刀“帮助”李某完成了自杀,随后又用刀割伤了自己,由于伤势较轻,求生的本能让他离开案发现场进行呼救,之后被路人发现并报警。

吉林市龙潭区检察院 李杨

相约自杀案件,近几年屡见不鲜。从最初的情侣、朋友之间的相约自杀逐渐演变到各种自杀网站、社交群出现,更有甚者对自杀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其结果往往是年轻生命的逝去和家人的伤痛。

在此类案件中,如果只有自杀的和议,而各自实施了对自己的伤害行为,这样只是单纯的自杀;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互相“帮助”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死亡,那么“帮助者”无论是实施了积极的杀人行为还是见死不救,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属于一种特殊的故意杀人。

法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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