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幕重重!投资人为何不怕血本无归?影视剧“洗钱”内幕曝光令人震惊!(一)
更新时间:2018-06-06 12:11:12  来源:涡阳生活网

3、用影视圈“洗钱”不断曝光。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蛰伏三年的毒枭李贤欢竟以投资人身份潜伏影视圈,并于2006年年底在横店影视城开拍电视剧“洗钱”。还利用拍电视剧作掩护,在横店制造冰毒。拍戏洗钱并非始于毒枭李贤欢。早在2005年1月,南京 《周末报》报道“建国第一金融要犯”石雪出资5000万元参与拍摄电视剧《大汉天子》,此举就是为非法所得洗钱。近年来圈内一些影视剧源源不断,其怪异的资金来源与“洗钱”不无关系。

三、在中国大陆影视圈“洗钱”得天独厚

这个得天独厚概括起来有5点:

一是“洗钱”额度大。现中国大陆拍故事片仅次于美国和印度,国内故事片的制片动辄几亿,制片成本越来越高,影视剧投资大,虚报投资额度更大,很适合洗钱。

二是“洗钱”成本低。中国大陆的影视投资属文化产业,税率低:5%;税法还规定:企业可把收入15%用于广告和宣传,在税前扣除。将这条规定滥用,洗钱的成本更低。通常“洗钱”成本是35%,在大陆即使拍影视剧投钱打水漂了,经虚报成本、票房等运作,才付出20%的洗钱成本,在各种“洗钱”成本中最低。

三是“洗钱”没审计。影视剧的账目支出繁多,且时效性强,拍完戏就立马作鸟兽散,被查的概率极小。甭说资本投资没人管,就是国资投入也没审计。陈凯歌拍《无极》剧本那么烂,投资3亿多元,据说大都是国资,国资委监管、审计过吗?国有资产允不允许陈凯歌夫妇“夫妻老婆店”的运营模式?外籍演员来中国“打工”办过合法用工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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