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驾车撞人嫌犯8个月前被判一年半为何出狱? 衡阳中院回应!(一)
更新时间:2018-09-14 13:58:32  来源:涡阳生活网

9月12日晚,湖南衡东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案件。据新湖南客户端消息,截至9月13日上午10点,已有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

嫌犯信息很快被媒体披露:阳某某,男,1964年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初中文化,无业。

中国裁判书网上一份判决书列举了阳某某的劣迹: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又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13日经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衡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律文书显示,从1992年开始,阳某某共五次被判刑,罪名涉及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放火、敲诈勒索、抢劫等多项罪名。

此外,有关嫌疑人患癌的传言,裁判文书显示:另查明,被告人阳某某患低分化腺癌、冠心病、心功能二级等疾病。

法院认为,被告人阳某某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阳某某在刑罚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这张判决书还显示,当时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阳某某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处刑的量刑建议。

免责声明:涡阳生活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相关报道:
  百度推广
本网内容均系转告和网民撰写,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信息侵犯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0-2015 涡阳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