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在哪?广西一男子23年前涉嫌奸杀13岁少女今获无罪 回顾案情始末!(一)
更新时间:2018-09-30 10:58:06  来源:涡阳生活网

今年43岁的广西崇左男子黄志明,一直在等一份判决书,这一等,就等了23年多。

“这真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一天!”2018年9月28日,黄志明拿着判决书,双手一直在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从1995年5月,黄志明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被捕,到今年被宣告无罪,23年间,究竟都发生了什么?

9月28日,黄志明拿着判决书在崇左中院。本文图片 南国早报

少女被杀

他因膝盖有划伤成嫌犯

“那时候,我还不到20岁,弟弟刚17岁。可现在弟弟已经因病去世,我也成了大叔。”黄志明黯然道。黄志明口中的那时候,是1995年4月。

1995年4月16日,黄志明家所在的原崇左县江州区太平镇一村屯发生一起命案。该村13岁少女小李(化名),被人发现赤身裸体死在村里一处山岭上。

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确定,小李生前曾遭性侵害,身上20多处刀伤,奸杀的可能性很大,且本村人作案的可能性大。民警分析:

案发地点草木丛生,罪犯与被害人有搏斗的可能,罪犯身上有伤痕。由此,案发次日晚,警方在该村召开村民大会,对14岁至60岁之间男性村民进行身体检查,通过发现伤痕而发现嫌疑人。

在警方的一份破案报告中称,民警在查到黄志明时,发现他神情紧张“手脚发抖”,民警“慧眼识真凶”。

再检查,发现黄志明左膝有两处新鲜划痕,黄志明成了重要嫌犯。

1995年4月25日,黄志明被收容审查,在被收容审查6天后,黄志明自述招供,承认小李是被他强奸杀害。

此后,黄志明的弟弟黄志军,托人带字条给羁押在看守所的黄志明,让他不要承认强奸杀人。而黄志明在自述招供10天后翻供,黄志军则因涉嫌包庇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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