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陕西版“反杀案”:男子酒吧与人起争执持酒瓶捅死他人(一)
更新时间:2018-09-30 10:57:59  来源:涡阳生活网

王浪的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的判决书首页和尾页。

5分钟,28岁的李雷死于非命,22岁的王浪身陷囹圄。

今年6月28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陕04刑初2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去年12月10日晚,王浪与李雷在泾阳县炫色酒吧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王浪持啤酒瓶故意捅剌李雷致其死亡,王浪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九年。

该案一审判决是在法院认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被告人自首、赔偿36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基础上所做出的。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该案一审时,王浪的辩护人做了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咸阳市检察院公诉人引用辱母案做了王浪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应减轻刑罚的意见,但均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一审宣判后,王浪及其家属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获受理。

知名刑辩律师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游飞翥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本案属咸阳版的“昆山反杀案”,包括致命器物来自对方等很多细节都与昆山案相似,辩护人将在二审中为王浪做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本案在二审中或会呈现出很多被一审法院遗漏的对定罪量刑有决定性作用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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