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失信案!欠缴税款列入"黑名单"起点为10万
更新时间:2018-12-03 11:00:47  来源:涡阳生活网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有效打击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注意到,《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换句话说,就是逃避追缴欠税1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便可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即"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

《办法》主要对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名称的修改

《办法》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税务总局解读说,主要考虑本《办法》是对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重要制度,增加"失信"二字更能体现这一特点,同时各部门的"黑名单"制度多采用"失信"表述,修改后更为统一,便于部门衔接。

(二)

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修改

在逃避追缴欠税标准方面,《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免责声明:涡阳生活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相关报道:
  百度推广
本网内容均系转告和网民撰写,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信息侵犯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0-2015 涡阳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