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种操作?男子对女孩一见钟情后 竟到法院起诉索要精神补偿!
更新时间:2018-12-13 10:41:20  来源:涡阳生活网

据媒体报道,男子孙某在某书店遇到一个女孩后一见钟情,但当时没有要联系方式,之后才感觉非常后悔。孙某辞去工作,每天来书店等待,希望再遇到女孩。12月10日下午,男子来到北京市东城法院,想要通过起诉女孩来找到她。法院不建议孙某起诉,并告诉他起诉也不予受理。该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行为无法理解。”

书店 资料图,吴镝 摄

原报道中贴出的起诉书内容显示,孙某的诉讼请求为:“请你院依法向被告发出公告,让其出庭与原告当庭对峙;请你院依法判决被告给原告精神补偿,也就是一个答案、说法……”

东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邹密告诉晚报记者,孙某确实于10号下午来法院起诉,称其朝思暮想是由这个女孩造成的。但在法官耐心解释后,孙某放弃了起诉的想法。

孙某曾告诉法官,他认为女孩之所以没有来找他,是没有看到他在寻人的消息。孙某相信女孩一旦看到了,就会来找他。孙某以为法院的公告会在电视上播放,帮他找到女孩。实际上,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只会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

同时,孙某的诉讼也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向孙某解释,被告人不明确,双方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力义务关系,如果他起诉的话,法院也只能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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