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开安徽省第二轮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更新时间:2019-03-29 12:20:01  来源:涡阳生活网

2018年8月9日至9月8日,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亳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0月2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11+1”工作组领导体制,研究制定了《亳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把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着力打好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核心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围绕“地净、路畅、水活、天蓝、林拥城”目标,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整改方案》明确了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竭力完成2019年、2020年细颗粒物(PM2.5)控制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全面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9年涡河义门大桥断面水质稳定在V类,2020年底前,涡河岳坊大桥断面水质保持V类,西淝河马店孜断面水质保持Ⅲ类,涡河龙亢断面水质保持IV类,小洪河、武家河、油河、赵王河、包河等淮河二、三级支流水质改善至V类。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11处黑臭水体和16处受污染水体整治进度,2019年底前完成90%以上;2020年底前,总体得到消除。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针对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8大类19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方案》将其分解为4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三县三区和15个市直单位。《整改方案》要求,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把督察整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约法三章’,确保整改成效。

《整改方案》制定了八大类整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中的优先地位,增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市级领导对分管、分工领域的环保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真正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县区对本区域的生态环境负总责。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把工作创新贯穿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按照“严、细、序”工作要求,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找交销查考”工作机制,按照“明确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分别交办、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工作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和县区整改初验、市级复核验收的动态销号管理机制,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三是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基础,树立科学思维,加大科技装备投入,认真做好源清单编制和PM2.5“源解析”工作,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加大对淘汰老旧车违法上路的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分类开展整治;强化餐饮服务业环境监管,确保规范经营;提高城郊及乡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开展砂石料场、建筑垃圾堆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启动国省道及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全面提高县城大气污染防治标准、水平和管控力度。四是深化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规范养殖选址区域,优化规模养殖场结构布局;明确畜禽污染治理标准,落实行政、技术包保监管责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度。五是着力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要求,加快市中心城区的11处黑臭水体和16处受污染水体整治进度;按照 “一河一策”要求,对淮河支流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污染反弹,确保水质不断改善;推进小洪河、武家河、油河、赵王河、包河等5条河流沿岸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减轻对河道水质污染;加快提升城区污水收集能力,对市城区307省道东侧张竹园等村庄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六是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垃圾焚烧发电和市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开展全市露天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垃圾堆放管理不善问题;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七是增强环境保护能力保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抽调高素质工作人员充实环保队伍;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责任制管理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面结合的网格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工作到点、任务到人、监督到位。八是以严格环保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实施精准问责,强化追责问责震慑力度,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11+1”工作组领导体制,全面负责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加大调度频次,定期研究相关议题,分析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定期调度、对账销号,推动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有序开展;通过专项督查、现场核验、“回头看”等方式,全面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整改彻底,防止反弹。三是严格落实奖惩。研究制定涵盖环保工作各个领域的考核奖惩办法,各个领域逐级列出责任人名单,直至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坚持“只搞真的、不搞假的”,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亳州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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