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7年度第1批公租房公示 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出炉
更新时间:2017-01-12 16:56:07  来源:合肥网

  2017年度第1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名单可在合肥保障房信息网上查询。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该中心将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或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合肥2017年度第1批公租房公示

 

瑶海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公示
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注册地街道人口类型人数
1杨然342423********6064安徽宝成保洁有限公司胜利路街道外来务工1
2熊玉洁342426********5420安徽宝成保洁有限公司胜利路街道外来务工1
3康婷342601********4665合肥市瑶海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明光路街道外来务工1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

  3.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