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傍”上新房钥匙
更新时间:2017-08-25 13:32:45  来源:涡阳生活网

市民:想拿房钥匙先交物业费 律师:如无合同约定预收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

近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5603456)反映,他在福人名都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钥匙,由于他并不打算入住,所以认为物业这种做法很不合理。不仅如此,之后不入住,物业费也照样要交。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业主都曾遇到过相同的问题。那么,对于业主不交物业费不让拿钥匙,交房后不入住物业费依然收取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反映:不交物业费不给房钥匙

市民陈先生在福人名都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物业表示拿钥匙必须要交一年的物业费。由于工作原因,陈先生一时无法搬去住,就与物业管理方商量,能不能减免自己不入住房子时间里的物业费。但物业公司表示物业费不能少,而且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房门钥匙。协商无果,陈先生只得先交了1年的物业费才拿到新房钥匙。而之后虽然一直不入住,依然要交物业费。

陈先生又在万达购买了一套房子,距离交房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了解到也是要交物业费才能拿到钥匙,他认为这样并不合理。

市民王女士在鲁班紫荆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她也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才拿到钥匙,之后因为一直没住也很少去,接下来两年的物业费就一直没交。现在打算装修,物业表示因王女士之前一直没有入住,用电量也很低,所以可以收取一半的物业费。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天一阁、国购名都等多个住宅小区,不少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都表示,只要房子交付了,不管业主有没有入住,物业公司都要收取物业费,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物业费,但交房时都要交上物业费才能拿钥匙。

规定:半年以上未入住可减少物业费

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说,居民既然买了房子,物业就要保证居民住房的安全,还要保证住房环境。无论业主是否入住,物业人员都在打扫小区卫生,维护绿化,保证小区公共安全。市区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是这么管理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业主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其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在小区相应等级中“多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90%计收。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显然,对于已交付但半年以上未入住且月用电量不足2度的业主,物业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律师:收取方式应根据合同约定

市民赵先生认为,业主没有入住小区就不会产生垃圾清理、车辆看管等需求,这就大大减少了物业人员的工作量,理所当然应该酌情减免收取物业费。从业主的角度讲,也应该适当缴纳一定的物业费,但全额收取是不合理的。虽然有的物业交房后说不住可以减少物业费,但在交房拿钥匙时必须先交一年物业费,这个没商量,不交全额物业费就不给钥匙的做法还是有些不妥。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多位业主,大部分业主表示不知道亳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空房可以适当降低物业费的规定,但都持有与赵先生相似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按照《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然而对交房第一年要全额交上物业费才能拿到钥匙,市物价局计价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实施细则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香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黄伟表示,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应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及时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交房时预交物业费是现在很多楼盘通行的做法,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须预交物业费,则预收一年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 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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