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朋友出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更新时间:2017-11-15 11:17:21  来源:涡阳生活网

市民齐先生的朋友向齐先生借轿车开车赴宴,齐先生也知道他这位朋友好酒贪杯,驾驶技术不过关,但碍于情面借车给他。后来其朋友在吃饭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被其频频劝酒,喝得烂醉仍然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醉得不省人事,与一辆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齐先生咨询本报律师团,他应该赔偿吗?

李少尉(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据此可以判定齐先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免责声明:涡阳生活网内容来源于本网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与本站联系,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相关报道:
  百度推广
本网内容均系转告和网民撰写,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信息侵犯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0-2015 涡阳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