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大学生被老师强制送精神病院134天 出院后起诉学校
更新时间:2018-10-17 11:04:49  来源:涡阳生活网

2018年5月14日,洛阳市中院裁定认为,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本案中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属于专业问题,应当参考司法鉴定予以认定,一审依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重审。

刘刚的代理律师——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介绍,这相当于案件又回到一审重审阶段,2018年10月10日上午,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举证环节持续到中午还未结束,法官宣判休庭,择天再审。

常伯阳律师认为,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强制收治原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存在过错,洛阳师范学院协助强制收治构成共同侵权。“我认为不需要技术型鉴定是不是精神病。根据《精神卫生法》30条规定,是否对人进行强制治疗,要看他之前有没有伤害别人,有没有自残行为,这些普通人都可以判断,医院明显违背了《精神卫生法》。”

新京报记者联系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对方拒接电话,回短信表示“在开会,请联系宣传部门”,记者多次联系洛阳师范学校宣传部门,对方均拒接电话。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回应,不想过多刺激患者,“他说他的,我们说我们的,还是等诉讼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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